大家都知道,电动车是不允许载人行驶的。
前两天,上溪交通中队的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就拦下了一辆载人行驶的电动车。
然而,原本只要交20元罚款的当事人最后却被警方予以治安拘留的处罚。
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
当天下午4点多,上溪派出所接到报警,称有人在四通路与黄山路的交叉路口阻碍交警执法。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,只见一名中年妇女,正躺在事发路段的机动车道上,情绪颇为激动。由于当时正是下班高峰期,该女子的行为,严重影响了现场的交通秩序。
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,民警立即用路锥,将女子与机动车道分隔开来,并劝告这名女子不要躺在路面上。
然而,这名妇女根本不听劝,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撒泼。于是,民警只好将这名女子带回派出所。就在这个过程中,这名妇女不仅不配合,反而对民警、交警拳打脚踢。
据了解,这名妇女姓张,上溪人。当天,张某与男朋友余某同乘一辆电动车,却刚好被在路面设卡检查的交警拦了下来。当交警对余某做出罚款20元处理时,张某却不肯配合,甚至以身冒险躺在车流之中。
目前,张某因涉嫌妨碍公务执行,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。
本来没多大事儿,不理智的过激行为,却使她面临行政处罚。
躺在大马路上,不仅妨碍了交通,万一受伤吃亏的还是自己。
相关的主题文章: